close

2019.09.13距離車禍已過了兩個多月了 在11/8已和解,

我大約敘述車禍當天以及後續內容如下:

 

我記得那天剛與朋友烤肉離開以後,準備騎車去全家面試工作,只是好死不死我騎著騎著,我的意識還很清楚的看著前方,還有一段距離我看見一台行駛轎車從左邊差出來,對方正在嘗試右轉但並未打方向燈,我以為對方車主會很快的右轉彎,我預判了他要右轉彎的秒數,不妙!對方居然給我停下來,我以常人的反應保證,換作其他人也無法預判他不在我的預判之中,對我就這麼一硬生生的撞到他的轎車屁股,我的手機架無情的撞到我的胃,我的腦袋告訴我有五秒的時間無法正常呼吸,我的胃跟我的肋骨之間是劇烈的痛苦,就像你剛吃飽一樣重重的揍一拳肚子,而且是時速40的力道打你的肚子,我邊痛苦的低聲吶喊——啊啊啊啊啊!對方下了轎車看見我很痛苦的吶喊。

 

對方是一對情侶,他們是從外地來苗栗旅遊的,後來我決定當下要去醫院檢查,去了醫院吊完點滴下床以後我每走一步才真的艱辛,彷彿每走一步就反胃想吐完全沒有食慾,我整整七天的時間很餓但胃痛得不想進食,如果能重來一次我寧願是外傷,也不要是內傷,那幾天我每天都在擔心自己的胃與肋骨是不是會有後遺症,雖然身上都多處的瘀青,也在想為什麼車禍疼痛的人會是我,為什麼不是發生在別人身上?不過車禍當天對方有包了三千六給我讓我壓壓驚!

 

車禍第三天我還是坐立難安,因為連睡覺都很不好睡,我無法平躺著睡覺,會感覺有人用力壓著你的肚子,我決定再去醫院讓醫生開休息的診斷案證明,後來醫生診斷我宜休息七天的時間,於是我決定跟對方要求補償一天一千元的工資.對方也給我七千元的薪資賠償,車禍的第四天在煩惱我的修車費用,一共是一萬五百元這筆錢很百般的不願意接受,但經濟的壓力之下,於是求助弟弟的支柱,車禍的兩週後才去車行牽車,於是我要求對方起碼要賠償修車費,過了一個月多對方保險打來說肇事責任比例結果是他的肇事比例大於我,之後我們約在11.8和解,那天我帶了我看診證明以及車禍事故單給對方保險業者看,我向對方的保險業要求賠車機費用以及醫療費,並且也同意我們的要求才會和解,對方保險業說那就理賠一萬五千元,最後我看在對方也不發一與有心想和解,就欣然接受這筆理賠金額,並且約定兩週內匯款到我的戶頭,也很快的匯款了。

 

最後我覺得理賠要的太少了,精神費上應該要求理賠,至少在拿個五千元吧,不過都已經和解了,當然精神理賠痛的程度因人而異,誰知道自己哪天會去思考這種「車禍精神理賠價格」,和解過後的每天我都當作自己在做善事,畢竟我已經是這世界過的算不錯的了~苛求得太多反而也有不好的效應,分享車禍經驗也是讓自己成長的機會,以及或許正遇到車禍的讀者或是身邊親朋友遇到了,希望大家平安健康!

 

小筆記,車禍後的小知識

▶︎ 只要通報救護車警察就會到車禍現場

▶︎ 受傷患者傷勢輕微意識清醒能夠走路就可因道路危險性而攙扶移動

▶︎ 當下車禍只要有傷勢疼痛不適情形務必送醫急救

    以保護當事者後續要求賠償的證明

▶︎ 被害人如果傷勢嚴重可以在這六個月內觀察並且不和解

    六個月內都有權利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應賠償的金額以及上訴追訴權

▶︎ 等待警方肇事責任比例圖過一個月都會出爐結果,依照比例原則去賠償

▶︎ 賠償金額方面分為醫療與薪資跟精神補償三樣價目表也是因人而異

   可要求調解的第三方者能舉證處理過哪些車禍賠償金額?

   並作為公正合理的價格去討論

   調解第三方者分為彼此保險業作主或是調解委員會選其一

 


 

車禍後宜多觀察或是寫下病情紀錄等等..不需要急著和解,

如對方刻意迫切和解,也至少養傷1~2個月視情況而定,

通常談賠償金額就伴隨著和解書,

在和解之前一定要堅定表明求償金額的立場,

最好有醫療證明.自己的病情紀錄.

站在監護人的角度去陳述立場,確保自己的求償權益唷!

歡迎在下方留言或交流有空我都會回覆唷!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白如如 的頭像
    白如如

    白如如 ( RuRu) 媽媽愛分享

    白如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